退休人員 退休所得重新審定處分書 2018/6/11陸續寄出

【記者蔡仁豪/金門報導】

年金改革退休新法即將於7月1日實施,各機關學校依銓敘部及教育部規定,於昨天107年6月11日開始轉交寄「退休所得重新審定處分書」送給退休公教人員。縣府並於大廳服務台設置「金門縣政府協助退休所得重審行政救濟專責服務窗口」,請退休人員善加利用!

為免退休人員誤解救濟對向並簡化行政作業,各機關學校將會把「通知書」以「雙掛號」方式寄送給退休人員,公務員為淡藍色紙,教育人員則以淡粉紅色紙列印。承辦單位也會貼心地預先填妥「交寄大宗掛號函件執據及存根」,以利遊局作業。如經寄送後而有無法送達退休人員情形者,則會再次以雙掛號方式寄送,並會製作「銓敘部送達證書」及「金門縣政府送達證書」,以完成送達程序,該證書將由各機關學校妥善保管。

各機關學校也可採「親自送達方式」轉交相關文件給退休人員,並將製作「本人簽收清冊」,由退休人員親自簽名並載明簽收日期。

關於協助提起興政救濟方面,人事處己為每位退休人員備妥復審書及訴願書空白格1式2份、含郵資並貼妥地址之信封,交由各機關學校連同「退休所得重新審定處分書」一併寄交予退休人員。退休人員於收到後,僅須填寫個人基本資料、不服處分之日期文號,並親自簽名後寄出即可提起救濟。唯須注意的是,退休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,應於簽收「重審處分書」的次日起30日內提出。

年金改革專線 :
02-77365944
02-77365946
02-773663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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